問「一篇論文要寫多久」得不到可以用的答案,因為每個人每週能投入的時數、要等別人的時間、學校的截止日都不一樣。能用的做法是把問題換成三個自己答得出來的數字:每一段工作要花幾個小時、每週實際拿得出幾個小時、哪些日子是學校訂死的。下面先列出各階段的內容與一份倒推時程,之後幾節說明這三個數字怎麼取得,以及進度落後時怎麼處理。
論文各階段要做什麼、什麼情況會拖長
| 階段 | 要做的事 | 這一階段結束時手上要有 | 什麼情況會拖長 |
|---|---|---|---|
| 定題與計畫書 | 收斂題目、寫研究問題、決定方法 | 指導教授同意的題目與計畫書 | 題目太大一再更換;遲遲沒有找定指導教授 |
| 文獻回顧 | 檢索、篩選、分群整理文獻 | 第二章初稿與研究架構 | 沒有先定檢索範圍,邊讀邊擴大;讀了沒做筆記,寫的時候要重讀 |
| 資料蒐集 | 發問卷、訪談、做實驗或整理次級資料 | 可以分析的原始資料 | 需要研究倫理審查或機關同意;問卷回收不足要補發;受訪者難約;實驗要重做 |
| 資料分析 | 清理資料、跑統計或做質性編碼 | 結果的圖表或主題架構 | 資料有缺漏要回頭補;分析方法不熟要先學;結果和預期不同要重新檢查 |
| 撰寫初稿 | 把各章寫成完整文字 | 從緒論到結論的完整初稿 | 等「全部想清楚」才動筆;同時有工作或修課 |
| 修訂與口試 | 指導教授來回修改、送口試委員、口試後修正 | 通過學位考試並完成修正的定稿 | 指導教授回覆的間隔長;委員時間難湊;口試後被要求補分析 |
法規只規定修業期限:大學法第 26 條,碩士一年至四年、博士二年至七年;學位授予法規定要提出論文並通過學位考試。論文本身要寫多久沒有標準答案,看上表「會拖長」的情況遇到幾項。其中資料蒐集和修訂兩個階段要等別人,最不受自己控制。
從口試日期倒推的時程安排(示意)
一位做問卷調查的碩二生,希望 6 月底口試,從 9 月初起算約有 43 週。她從口試日往回排,而不是從現在往後排:
- 口試後修改與上傳:2 週
- 口試本送委員閱讀:2 週
- 指導教授來回修改全文:4 週
- 第四、五章初稿:6 週
- 資料分析:4 週
- 正式施測與回收:6 週
- 問卷預試與修訂:3 週
- 前三章與計畫書:12 週
以上合計 39 週,剩下 4 週不排任何工作,留作緩衝。要等別人的三段(施測回收、教授修改、委員閱讀)共 12 週,她不能自己壓縮,所以這三段的起始日先和對方確認。
估自己的進度時容易只想到一切順利的情況,心理學稱為規劃謬誤(planning fallacy)。對策是每一段都問「上一次做類似的事實際花了多久」,用那個數字排,不用理想值;每 4 週對一次進度,落後超過 2 週就動用緩衝並告知指導教授。
各章該寫什麼、常被退回的原因,整理在學位論文各章怎麼寫;第一段的計畫書可以對照論文計畫書怎麼寫;要把上面的週數排成圖表,可以用甘特圖與查核點表(Excel)。
用自己的紀錄估每一段要多久
估時間最常見的錯法是直接寫「第二章一個月」。這個數字沒有依據,落後了也不知道差在哪裡。比較可靠的做法是先記錄兩週,再換算:
- 記實際時數:連續兩週,每次坐下來做論文就記開始與結束時間,只算真的在讀或寫的時間,找資料時分心的不算。兩週後得到「每週實際可用時數」。
- 記產出速度:同樣兩週,記下精讀了幾篇文獻、寫出多少字的初稿。得到「讀一篇要幾小時」「一小時寫幾個字」。
- 換算成週數:某一段的工作量 ÷ 產出速度 ÷ 每週實際可用時數。
舉一個示意的算法:一位碩士生記錄兩週後,發現自己每週實際可用 9 小時、初稿每小時約 250 字。第二章預計 12,000 字,12,000 ÷ 250 = 48 小時,48 ÷ 9 ≈ 5.3 週,所以排 6 週,而不是原本想的「一個月」。這裡的數字只是示範算法,各人差異很大,要用自己記到的數字。
做完這一步,手上會有一張「每段工作量、產出速度、需要週數」的表,可以直接填進甘特圖與查核點表(Excel)。最常錯的地方是拿狀況最好的那一週當基準;要用兩週的平均,而且把期中、期末、連假、工作旺季的週數另外扣掉。
把「要等別人」的時間另外算
自己寫的時間可以用上一節的方法估,等別人的時間不行,只能直接問。動筆排時程前,先問到下面四件事:
- 指導教授看一章初稿通常需要多久、習慣一次看一章還是整本。
- 研究如果涉及人,系所是否要求研究倫理審查,審查單位公告的作業天數是多少。
- 要進學校、機構或公司蒐集資料時,對方同意需要走什麼程序。
- 系所規定口試本要在口試前多久送到委員手上。
問到之後,把這幾段在時程上標成「等待中」,並在等待期間安排不必等的工作,例如等倫理審查時寫第二章、等問卷回收時整理第三章的工具說明。最常錯的是把等待期間當成空白,或是等到自己那一段寫完才去問,結果整份時程往後推。
在職與全職的差別
兩者的差別不只是「時間比較少」,而是時間的形狀不同,排法也要跟著改:
- 以週為單位排,不以天為單位:在職生的時間多半集中在週末與少數晚上,把目標訂成「本週完成 2.3 節」,比「每天寫 500 字」容易執行,也比較不會因為一天加班就整個計畫作廢。
- 先標出不能寫的週:結帳月、盤點、評鑑、出差等工作旺季,在排時程前就整段劃掉。
- 零碎時間與整段時間分工:通勤或午休的 30 分鐘用來讀文獻、做筆記、校對格式;需要連續思考的寫作與分析,留給至少兩小時的整段時間。
- 資料來源先確認能不能用:想用任職單位的資料或同事當研究對象,要先取得單位同意,並和指導教授確認是否有利益衝突與研究倫理上的疑慮。
全職生常見的問題相反:時間看起來很多,沒有外部期限,進度反而鬆散。對策是自己訂每週的固定交件日,下一節會談到。
和指導教授約定進度的方式
口頭說「我寫好再給老師看」幾乎等於沒有約定。比較有用的做法是在計畫書通過後,和指導教授談定三件事:
- 固定的見面或交件頻率:例如每兩週或每月一次,日期先排進雙方行事曆。
- 每次交什麼:交有頁數的東西,例如某一節的初稿、一張分析表,不是口頭報告進度。
- 各章的交稿日與回覆方式:哪一天交第幾章、老師大約多久回覆、用紙本還是檔案批改。
每次見面後當天寄一封簡短的信,寫下這次的修改意見、下次要交的東西與日期。這封信就是進度紀錄,之後意見有出入時可以回頭對。計畫書階段該談定哪些內容,可以對照論文計畫書怎麼寫。最常錯的是想等整章寫到滿意才交;半成品早點交,方向錯了只損失兩週,整章寫完才發現方向錯了,損失的是兩個月。
進度落後時先砍什麼
落後時直覺的做法是「每一段都趕一點」,結果通常是每一段都做不好。應該依序處理:
| 順序 | 做法 | 要注意 |
|---|---|---|
| 1 | 先用掉預留的緩衝週 | 用掉後告知指導教授,重排後面的日期 |
| 2 | 縮小研究範圍:少一個變項、少一群對象、少一個研究問題 | 必須經指導教授同意,並在論文的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寫清楚 |
| 3 | 文獻回顧停止擴充,只補和研究問題直接相關的 | 已經讀過但用不上的文獻直接放掉,不要硬塞進第二章 |
| 4 | 把格式、圖表美化、英文摘要潤飾移到口試之後的修改期 | 先確認系所對口試本的格式要求到什麼程度 |
| 5 | 延後一個學期口試 | 確認是否還在修業年限內,以及多一學期的學雜費 |
有三樣東西不能砍:研究倫理審查與知情同意、資料的品質(例如為了趕進度降低問卷有效標準)、引用的正確性。這三項出問題,後果比晚畢業嚴重。範圍縮小後怎麼寫才站得住,可以參考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範例。
修業年限與學校訂死的日期
時程的最外框不是自己決定的。大學法第 26 條規定,修讀碩士學位的修業期限為一年至四年,博士學位為二年至七年;同條也規定修業期限得予縮短或延長,資格條件與申請程序由各大學訂定,另外,學生因懷孕、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,得延長修業期限。在職專班是否另有延長年限、休學期間算不算入修業年限,都寫在各校學則裡,要查自己學校的版本。
除了年限,每學期還有幾個訂死的日期,排時程前先從系所與教務處的公告抄下來:
- 學位考試申請的截止日。
- 該學期可以舉行口試的最後一天。
- 論文定稿上傳與辦理離校手續的最後一天。
- 系所自訂的畢業門檻(例如研討會發表、資格考、學術倫理課程)各自的期限。
把這些日期標在時程最上方,再從最晚的口試日往回排各章,各章該交出什麼可以對照學位論文各章怎麼寫。最常錯的是只記得「六月底畢業」,沒注意到學位考試申請在更早之前就截止,論文寫完了卻要多註冊一個學期。
參考資料
- 大學法(現行條文,第 26 條修業期限)。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。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H0030001
- 學位授予法(現行條文,第 7 條至第 10 條)。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。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H0030010
- Buehler, R., Griffin, D., & Ross, M. (1994). Exploring the “planning fallacy”: Why people underestimate their task completion times.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, 67(3), 366–381. https://doi.org/10.1037/0022-3514.67.3.366